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产生的民间借贷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产生的民间借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么?基本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万某某。原审被告张某某。万某某与张某某原系要好朋友关系,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2007年11月8日,万某某与张某某就双方前段往来账目进行结算,张某某结欠万某某现金30000元,张某某提出再向万某某借款170000元作为承包工程的资金投入,加原来结欠的30000元,共计借款某某200000元,并由张某某向万某某出具借据一张。其后,万某某多次找张某某协商还款事宜,张某某总是推诿回避。万某某遂诉至法院。另查明,张某某与郭某某于2006年1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判决上诉人与张某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妥,我们婚后夫妻关系非常不好,在我被起诉前,我与张某某共同生育的小孩因故身亡,事故方赔偿了上诉方与张某某四十余万元,夫妻各分二十余万元,张某某为达到侵吞此款的目的,立即找他的好友万某某,向万某某出具假借条到法院起诉,并冻结了我所分赔偿款二十余万元。我在与张某某共同生活期间,从来没有看到过万某某催收借款,也未曾听说与万某某有任何债务往来。万某某答辩称:这20万元借款郭某某是知道的,但后来找不到张某某了,他把房子也卖了,经多方寻找,才找到张某某,于是提起诉讼。张某某答辩称:孩子出事后,事故责任方赔偿了38万元,但为了处理小孩的后事及郭某某某住院共花了十五万元以上,现在夫妻双方只剩被冻结的这19万余元。法院裁判要旨:原审法院认为,合法债务应当清偿。(一)借款本金的确定。张某某向万某某所立借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张某某对借款本金数额约定当庭予以认可。据此,对借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该院依法予以确认,根据《中华某某某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二)张某某与郭某某某责任的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此外,根据《中华某某某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情形的除外。”本案中,张某某向万某某借款并对借款予以明确约定的行为均系张某某与郭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张某某借款主要用于投资工程,郭某某某辩称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系张某某个人所负债务,但其并未能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此,对于郭某某某的辩称,该院依法不予采信。综上,该院认定该笔200000元借款系张某某与郭某某某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某、郭某某某应对该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万某某向一审法院提交张某某向其出具的借条一张,内容为“借条今借到万某某某某某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009.11.8钱归还。张某某2007.11.8”。张某某对该借条及借款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上诉人郭某某某怀疑借款的真实性,认为2007年夫妻双方的感情尚好,张某某不可能向其隐瞒借款170000元现金的事实,其从未见过这笔借款,在起诉之前,万某某从未告知她借款的事实,万某某也从未向她主张过债权,故本案中的债权根本不存在。二审期间,本院依法传唤被上诉人万某某向法庭提交借条原件,并要求其本人到庭接受询问并就借款的详细过程进行说明,但万某某拒不到庭、拒不提交借条原件。另查明,张某某与郭某某某于2006年1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本院认为,张某某向万某某出具借条一张,且对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约定均予以认可,根据《最高某某某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因本案并不涉及身份关系的确认,故对于万某某要求张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万某某还主张本案债务发生在张某某与郭某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