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爆破事故纠纷的渠道——司法鉴定2O10年7月.18卷增干I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JournalofShanXiPoliceAcadenJul.,2010VOI.18Su【民爆公共安全法制研究】解决爆破事故纠纷的渠道口蔡建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贵阳550005)司法鉴定摘要:本文介绍了爆炸物品司法鉴定的由来和法律作用,以及它在爆破事故纠纷中的司法实践情况.关键词:工程爆破;事故纠纷;司法鉴定:D631.44文献标识码:A:1671—685X(2010)S0—0025一O4一,引言(一)问题的提出近些年来,由于因工程爆破活动所引起的投诉日趋增多,其产生的事故纠纷甚至可能引发一些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困绕爆破施工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的较大的环境,社会问题之一.在工程爆破的事故纠纷中,我们所关心的是:第一,爆破是否确实产生了事故损坏(除了明显的情形,例如直接的飞石损伤损坏,炮烟中毒等以外);第二,爆破损坏的范围有多大;第三,损坏的表现形式和轻重程度.这三个问题中,第一和第二是最主要的,只有在确定了第一和第二个问题的前提下,才可能涉及到第三个问题.(二)关于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机构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机构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法制社会的不断健全和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中急需的涉爆鉴定,以及工程爆破中事故纠纷增多的情形下应运而生的,它对各类案件中的爆炸物品,包括工程爆破中事故纠纷所涉及的专门性,技术性的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所提供的鉴定意见书,是涉爆诉讼活动中法定的重要证据之一.这样,爆炸物品司法鉴定就为工程爆破事故纠纷的顺利解决,统一开通了技术性,法律性并存的全新渠道.司法鉴定机构按照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2005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95号令《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批成立,其工作人员(即"司法鉴定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96号令《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目前按照司法部重新修订了的,于2007年8月7El发布的第107号令《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侦查机关所成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限制.按照司法鉴定的主管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规划的重点,司法鉴定机构依托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和专门机构而成立,它必须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其对社会开展的鉴定活动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机构在所批准的执业类别(爆炸物品)范围内进行工作,其主要的涵盖面是:关于爆炸物品本身的各种特性(真伪,数量,成份,爆炸性能等)和不同爆炸对象破坏效应的鉴定.鉴定对象的一般属性是:由于查处非法制造,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或者爆炸物品意外事故,使用爆炸物品不当中的技术疑难问题而形成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工程爆破的事故纠纷中,施爆单位是否存在责任,以及爆破有损坏影响范围是多大(责任范围),自然就成为爆炸物品司法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工程爆破事故纠纷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一)工程爆破中事故纠纷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工程爆破可能产生事故的原因,其主要形式有三类:爆破地震波,空气冲击波和爆破飞石.其中,飞石的损坏一般是直接和明显的,通常不作为鉴定的主要内容,因此,工程爆破中事故纠纷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是爆破地震波和空气冲击波的破坏效应.(二)工程爆破事故纠纷司法鉴定的依据1.法律依据收稿Et期:2009—08—05作者简介:蔡建华(1962一),男,贵州六盘水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一25—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增刊按照上述的国家法令的规定,首先是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即目前实施的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重点是其中关于"安全影响距离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规定,包括计算公式,特定数值的选取,判据对照等.按照这个标准的规定,爆破地震波影响的安全距离与药量,起爆方式和有关系数的关系由下式确定:R=(K/V)?Q式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