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若干税收法律问题分析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若干税收法律问题分析撰写时间:202X年XX月XX日关键词企业破产程序税收法律作者简介:钱家发,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涉税争议。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獻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2021-0592.2021.06.278受市场经济竞争规律的影响,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而市场淘汰失败企业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就是宣布破产,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某一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但随着新破产法的出台与确立,人们发现其税收债权的规定较为简单,且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会与《税收征管法》产生较大的冲突与矛盾。因此,法律工作与研究者就要在维护好普通债权人利益,不损害税收债权的基础上来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收法律问题的研究。一、处理税法和企业破产法关系间的基本原则针对企业破产程序中所涉及的若干税收问题,企业破产法与税法二者之间一定要有一方妥协。我国企业破产法提出,要进一步对企业破产程序进行规范,以此来确保债权债务处理的公平性,从根本上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正当权益,维持社会市场市场经济现有的秩序。而我国税法则提出,要对现有的税收征收与缴纳程序进行规范,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进而保证我国税收收入的稳定性与纳税人的正当权益,有效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本质上来讲,企业破产法与税法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冲突。但其最终的问题归结于在破产前提下,企业无法保障可以偿还全部的债权。基于此,企业破产法最终的侧重点就是要统一看待每一位债权人的债权偿还问题,并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而税法的侧重点则是站在公法的角度,将税务机关当做债权人,给予税款特殊的权利,优先偿还。由此可知,企业破产法更为公平合理。但在税收法定的基础上,若无法满足税法要求,提供不了充足的公共服务与产品,就会严重损害到公众的利益。为此,在上述基础上制定一套可行性较高的规则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该规则应该建立在《企业破产法》的基础上,而不是将税法作为修改规则制定的基础。总的来说,决定该规则的虽然不是税法,但却允许某些地区为税法破例。承认有限的税收优先权,依据税收债权的多个部分,明确偿还顺位,并实施进一步的细化。处于公法的角度,税法明确国家作为特殊债权人,并赋予税款优先偿还的权利。而企业破产法则是遵循公正性与合理性。但在税法法定的基础上,若无法满足税法要求,且不能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就会损害到公众的正当权益。因此,解决这一矛盾的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将不足的税款平均到其他纳税人身上,但由于这一举措对于广大的社会公众是不公平的。因此就要站在公共财政的角度,为确保社会共的利益来设置税收优先权,确保其存在的合理性。防止纳税人借此避税、偷漏税的法律漏洞,避免纳税人出现违法行为。破产程序启动后,若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矛盾,企业就要承认人民法院至高无上的地位,并尊重其裁决结果。具体来说就是要让人民法院来平衡各方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就要站在债权人的立场上,向法院提出诉求,而不能强行应用行政机关执法这种方式来要求债权人优先满足自己的诉求1。二、破产程序中的税收优先权问题(一)税收滞纳金的偿还顺位一直以来,税法中明确指出,针对税收滞纳金和税款本金都要一视同仁的对待。但我国《企业破产法》与司法解释中却有不同的地方。当企业破产案件未被受理前,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滞纳金都被划分为普通破产债权;待企业破产案件被正式受理后,期间所产生的税收滞纳金就不再属于破产债权。根据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税收滞纳金的性质争议,可以将其总结成三种观点:第一,税款利息,要带有惩罚性;第二,行政罚款;第三,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款。但大部分法律研究工作者认为,即使我国目前的税收滞纳金的征收比例要高于同期银行利率,但其仍旧是利息性质的。(二)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各项“费”的偿还顺位由税收机关征收的“费”目前有两种:其中一种为税的教育费附加,具体也包含地方教育费附加。这是在以往税收立法不健全与成熟的背景下所产生的一种奇怪现象,故意将“税”说成...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