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户热计量的几点思考

分户热计量探讨1背景现行采暖计费方式源于计划经济时期把采暖当成一种职工福利进行分配,由于房屋年代、建筑结构等诸多环境因素,常常导致供暖时达到了“量”却保证不了“质”,即实际取暖效果很差。而推行分户计量,用户不但能够自我调控取暖效果,而且收费也变得透明,并最终培养用户节能习惯,达到合理消费、拒绝浪费的目的。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是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供、用热双方厉行节约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要节能20%,全国要节约2.4亿吨标煤,其中建筑节能要达到1.01亿吨标煤。城市供热系统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城市集中供热基本上都是按热用户的采暖面积收费,缺乏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绝大多数既有居住建筑是非节能建筑,没有供热计量设施,热用户无法进行自主调节;新建居住建筑相当一部分也未安装供热计量设施;许多城市的供热设施严重老化,供热能源浪费严重,城市供热热源、管网、热力站、建筑入口无计量装置,无法考核单位和设施的能耗。为此,建设部等八部委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促进供用热双方节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实施供热计量,实行按用热量收费以考核供用热双方的能耗指标,提高供用热双方进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重要措施。2相关政策要求自1996年以来,国家对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陆续出台了相关规程、规范,其条款表述也逐步明确、严格、合理: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5.2.2条规定:“在进行室内采暖系统设计时,设计人员应考虑按户热计量和分室控制温度的可能性”;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2.3条规定:“集中采暖系统设计宜能实施分室温度调节并为实施分户热计量预留条件”。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治理规定》(建设部令76号)第五条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2000年12月1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标准:《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J01-605-2000,对北京地区的分户热计量设计进行了具体规范。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采暖部分2001年局部修定条文3.9.1条规定:“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并且将此条文列为强制性条文,要求设计必须严格执行,自此以后各相关规范都把分户热计量作为强制性要求。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强制性条文6.4.8条进一步阐释为:“居住建筑的供暖系统,应配置下列热计量装置:(1)锅炉房出口以及热力站换热器的二次水出口应设置计量总输出热量的热量表;(2)各楼栋应设楼栋热量表;(3)应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方法。”13现有分户热计量方法及其优缺点3.1楼栋计量、按户分摊法在建筑物的供暖入口处设置楼前热量表,通过该表测量水的流量与供回水温度,计算出该供暖系统入口处的总供热量;该系统的用户统一按此总供热量并结合各户的建筑面积进行热费分摊。优点:简单易行,初投资省,容易实现;缺点:存在一定的平均主义,不利于行为节能的充分发挥。3.2分户热表法除在建筑物供暖入口处设置楼前热量表外,在楼内各户的供暖入口处再设置分户热量表。即使面积相同,保持同样室温,热表上显示的数字会因用户所处位置的不同而不相同。如顶层住户因有屋顶耗热,端头用户因有山墙耗热,采暖设备必须提供比中间用户更多的热量。因此,采用分户热表进行分摊时,需将各住户热表显示的数值,根据最大限度的保持“相同面积的用户在相同舒适度条件下缴纳相同热费”的原则,折算当量热量,按当量热量进行收费。优点:有利于行为节能的发挥和实现缺点:涉及难以解决的户间传热计算问题,而且供暖系统必须设计成每户一个独立系统的分户循环模式,限制了其它供暖模式的应用与发展。我国虽已有一大批工程项目安装了分户热表,但由于至今没有合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