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秀民事侵权法律问题探析

“模仿秀”民事侵权法律问题探析[摘要]近儿年,“模仿秀”节日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模仿者惟妙惟肖的表演效果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丰富了社会大众的娱乐生活。可是,人们对于“模仿秀”涉及的民事法律侵权问题却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模仿秀”是否侵权应当依情况而定,当“模仿秀”存在赢利性或模仿者造成了原表演者表演形象的歪曲或贬损时,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关键词]模仿秀;表演者权利;合理使用[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9-0108-03相关案例和问题的提出1.1相关案例女子十二乐坊是我国享誉世界的华人音怎团体,她们以其独特的“现代新民乐”表演艺术著称于世,为中国民族音乐的保留和传承作出了极大贡献。然而,在女子十二乐坊影响力与日俱增的同时,陆续出现了一些原封不动照搬女子十二乐坊演奏形式的音乐演奏团体,有的甚至还打着女子十二乐坊的名义从事欺骗性演出来获取利益,演出效果极差,严重破坏了女子十二怎坊的表演形象。2011年10月16R,女子十二乐坊在北京展览馆举办了“弦音拾爱,一夜倾情”十周年音乐会。此次音乐会上,女子十二乐坊的创立者,著名经纪人、音乐策划人王晓京和女子十二乐坊所属公司北京世纪星碟文化申明近期欲以百万巨资进行一次全民参与的重拳打假行动,以维护自己和观众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打假方案将在近日对外公布。1.2问题的提出该例反映了“模仿秀”有可能涉及的民事侵权法律问题。女子十二乐坊认为照搬她们的演奏形式进行表演的团体严重侵害了她们的表演形象,欲以法律途径维权。当前,“模仿秀”活动在我国甚是流行,被模仿的明星们随之纷纷开始呼吁维权。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模仿秀”模仿的客体是原表演者的文学艺术表演形象。那么,这种模仿行为是否意味着一定会侵害原表演者的表演形象而构成民事侵权呢?2关于“模仿秀”是否侵权的不同观点“模仿秀”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法律并无规定,但由此涉及的相关各方都有不同的观点。2.1市民对于“模仿秀”的观点笔者就该问题随机采访了儿位市民。有市民认为,“模仿秀”可以丰富大众的文化生活,增添娱乐氛围,是一种合理的表现形式。也有市民认为,有些模仿者在表演中打着明星的招牌而并没有公开表明自己的身份,对不明真相的观众产生了一定的误导,这种误导有可能涉及侵权。还有市民认为,“模仿秀”是否侵权应当分情况看待:对于那些模仿水平高超的模仿者不应认为是侵权,而对于那些仅长相酷似明星但模仿效果低劣的模仿者可以认定为侵权。2.2明星对于“模仿秀”的观点针对这个问题,明星的观点激烈许多。赵木山认为,模仿者也是具有相当才艺的人。但是,模仿者也应该懂得,一旦模仿这些明星进行一些不应该的活动,模仿者们既没有尊重被模仿者,也没有尊重模仿者自己。“模仿秀”严格上说是侵权。此外,孙楠也曾在公开场合痛斥“模仿秀”。孙楠曾与儿位“模仿秀”歌手在大连同台演出。由于不忍模仿者拙劣的演出水平,他表示,“模仿秀”在港台是不可能在大型活动上露面的,和“模仿秀”歌手同台献艺使他有了欺骗观众之感,并表示今后凡是有与“模仿秀”同台的演出,他都会谢绝参加。2・3模仿者对于“模仿秀”的观点绝人多数模仿者对丁自己所模仿的明星都抱有喜爱乃至崇拜的心理。当“模仿秀”这一娱乐形式与市场结合,他们发现自己也可以与真明星一样参加商业演出获取利润时,便转而关注如何利用自己的优势,增加经济利益。模仿者认为,这是凭特长获取的报酬。为了使模仿的效果更加逼真,模仿者都会对明星的神态、声音等做耐心的研究,这饱含了模仿者卒苦的汗水和付出,是对模仿者模仿成果的一种肯定。同时,他们还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形象自由和艺术表达口由,模仿时只要没有以明显的方式故意贬损模仿的对象,模仿者就可以以此方式来表达对明星的崇拜和敬仰。而且,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模仿秀”属于侵权。所以,“模仿秀”是合法的。3“模仿秀”民事侵权行为的界定由于“模仿秀”关系到模仿者和明星的切身利益,所以模仿者和明星对“模仿秀”是否侵权的观点均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模仿者对于“模仿秀”是否侵权给予了完全的否定,而明星则给予了不同程度...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