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判决中的证据失权:案例与分析一

民事判决中的证据失权:案例与分析一提要:以证据失权为核心的举证时限是《证据规定》设立的一项新制度,也是其实施过程中遇到最大阻力的一项制度。我国法院的审判实务表明,在《证据规定》颁布之初,一些法院对逾期举证采取严格的失权措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法院对证据失权采取了越来越慎重的态度。当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或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实体权益的重大损失时;或会使裁判结果与实体公正严重冲突时,即使按照《证据规定》应当失权,法院也会做出不失权的选择。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民事证据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证据规定》)。《证据规定》为我国的民事证据制度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1]举证时限制度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新内容之一。为了保证当事人严格遵守举证时限,为了促使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据规定》对逾期举证采取了证据失权措施。证据失权被认为是举证时限的核心内容。“证据失权即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是指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且不存在举证期限的延长或举证期限重新指定之情形的,丧失提出证据的权利,丧失证明权。”{1}然而,证据失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能够使当事人因担心、害怕失权而在举证时限内积极提交证据;另一方面,它也会由于把重要的证据排除在诉讼之外而对裁判的实体公正造成根本性的损害。两面性品格的存在使得举证时限成为《证据规定》中最具争议的一项制度。举证时限制度在诉讼实务中运作的如何?对一方当事人超过举证时限提交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是否会提出证据上的抗辩?法院在审判实务中是否严格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对新证据作出界定,对超过举证时限同时又不属于新证据的证据材料,法院是否严格采取失权措施?在一审已经对证据采取失权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是否对逾期举证采取同样严厉的态度?对当事人实体权益造成损害的大小是否会成为法院采取失权决定时的考量因素,当失权会给一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时,法院是否也果断地采取失权?《证据规定》实施后,法院对超过举证时限提交的证据,是一以贯之地采取失权措施,还是根据已经变化了实际情况,对失权措施的适用作出了重大调整。本文拟通过对司法实务中证据失权典型案例的分析,对上述问题作出回答。本文选取的案例,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人民法院报》。一、有关证据失权的8个典型案例案例1:玲玲食品商行诉某大酒店货款纠纷案{2}(一审法院:苏州吴中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7月至11月间,吴中区的玲玲食品商行向林某开办的大酒店提供饮料、啤酒等货物,价款累计达7.5万元。事后,林某陆续向食品商行给付了货款3.2万元,尚欠4.3万元。食品行经催讨未着,遂诉讼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林某支付货款。开庭结束后,林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供双方当事人在2002年1月份签订的原告食品商行支付被告林某的大酒店4万元专场费与货款抵销的合同,法院认定由于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判决林某支付货款4.3万元。林某提起上诉。依照《证据规定》关于新证据的定义,林某提交的合同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二审法院于是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并判决林某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00余元。案例2:某财产损害赔偿案{3}(第一审法院:江苏省淮安市某基层人民法庭)这是《证据规定》刚开始实施时发生在苏北某地乡村的一起损害赔偿案件。在该案件中,原告一方的关键证人,开始因为在外地打工拒绝替原告回乡作证,故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庭申请证人作证。[2]后来,经原告通过多方做工作,再三央求,该证人终于答应回乡作证,并在开庭之日来到法庭。但承办法官认为,根据《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原告超过举证时限所提交的证据已经失权,遂将该证人拒之庭外。案例3:南阳中行(全称为“中国银行南阳分行”)诉镇平县冷冻厂、南阳制革公司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案{4}(一审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88年9月24日,河南省镇平县某冷冻厂与中国银行镇平县支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