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0号)现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模式,支持创新创业,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提出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高科技成长性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努力探索适合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的债券市场服务支持新模式。(二)基本原则1.遵循现有制度框架。创新创业公司债的发行、交易与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科技区创新创业资源聚集优势,有序推动试点开展,积累2.立足市场需求。充分认识创新创业企业资本形成特点,有效适应创新创业企业、创业投资企业融资需求,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试点推进中有的放矢、有所侧重。3.加强政策引导。在现行公司债券规制框架下,完善创新创业公司债政策供给,有效对接和引导地方政府金融支持政策,营造优化创新创业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环境。4.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政府、企业和市场协作,整合各方优势,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中介机构职能,有效结合高经验后稳步推广。(三)试点目标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推动资本市场精准服务创新创业,优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机制,有效增加创新创业金融供给,完善金融供给结构,探索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试点范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所称创新创业公司债,是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发行的公司债券。创新创业公司,是指从事髙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者具有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的中小型公司。创新创业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就本公司创新创业特征作专项披露;债券承销机构应当依据以下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慎筛查,就发行人是否具有创新创业特征发表明确意见:1.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发展规划;2.《国务院关于印发V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128号)及相关政策文件;3.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文件;4.国家及地方髙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5.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文件。创业投资公司,是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创新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募集的资金应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公司的股权。(二)重点支持对象试点初期,重点支持以下公司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1.注册或主要经营地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内的公司;2.已纳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三、制度安排(一)实行专项审核创新创业公司债受理及审核设立专项机制,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提高上市审核、挂牌转让条件确认工作效率。(二)支持设置转股条款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可以附可转换成股份的条款。附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债券持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