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第四条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提高组织的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顾客,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上海市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质量奖”)。为了科学、公正、客观、有序地开展市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以及加强对获奖组织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市质量奖是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奖励。第三条市质量奖的评审遵循为组织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市质量奖评审标准对组织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市质量奖设置“大、中型企业”,“小企业”,“服务业”,“特殊行业”四类奖项。今后根据需要可对奖项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市质量奖评审机构由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和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上海市质量协会质量奖励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条市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市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第七条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市质量奖评审,向审定委员会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第八条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与现场工作部,其主要工作是:起草、修订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质量管理奖评审人员;组织、实施市质量奖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组织、协调各行业、地区质协(工作站)对获奖组织实施日常监督。第三章评审人员第九条市质量奖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具有大学或大学以上文化程度;3.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掌握质量管理新知识和方法;4.具有五年以上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方面的工作经历和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5.掌握评审的方法和技巧(可通过评审专业培训获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快速的反应能力,并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独立判断和沟通能力以及善于与人交往能力;6.能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第十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由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系统的市质量奖评审专业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后,由第四章评审标准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聘。对受聘的评审人员,要根据质量奖评审标准与实践的发展不断进行再培训。第■一条市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第五章申报条件第十二条组织应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前提下,对照评审标准,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申报。第十三条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上海市合法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2.已按GB/T19000idtIS09000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组织三废治理达标,节能、降耗符合政府、行业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按规定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顾客投诉;4.从事质量管理专业岗位的人员具备质量工程师资格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并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5.非紧密型企业集团除外。第六章申报、评审程序第十四条组织申报。凡符合质量管理奖申报基本条件的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填写《上海市质量管理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组织经营质量管理绩效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自我评价报告。由所属行业、集团或区县质协、工作站、各工作委员会对申报组织进行推荐,提出对申报组织的评价意见。无上级推荐部门的组织可直接申报。第十五条资格审查。市质量奖工作委员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