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代征税金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Ξ分包差额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之探索翟洪忠,张家文(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北京,100035;2.鄂州职业大学计划财务处,湖北鄂州,436000)摘要:首先介绍了某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了总包公司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最后得出结论:业主代征税金模式下建安工程总承包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的实践,是业主公司、总包公司、分包公司、税务机关都乐意接受的多赢选择。关键词:委托代征税金;总承包工程;税务处理;会计核算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47(2010)02-0090-05DOI:10.3969/j.issn.1672-1047.2010.02.28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施行后,建筑业的业主单位与总包单位不再被规定为分包单位的扣缴义务人,分包单位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如何操作,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和模式。《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也没有对总承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作出明确规定。在纳税实践中,有的税务机关为简化征管手续,保证税源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业主单位为取得代征手续费,采取了委托业主单位代征税金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结算金额与规定税率计算代征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分别以总包单位名义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并取得总包单位的完税证,以分包单位名义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以取得分包单位完税证。下面结合本人工作体会,以某电厂扩建工程为例说明业主代征税金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1基本情况介绍某电建公司(以下称总包公司)与湖北某电厂(以下称业主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签订了扩筑安装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为120000万元,合同工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EPC合同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总价10%的建筑安装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采用核量计价方式按月结算,在每次进度款结算时,扣还结算金额10%的预付款,同时扣留结算金额7%的质量、安全保证金。经业主公司同意,将建筑工程以100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河北甲建筑公司施工,将安装工程以15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河南乙电力安装公司施工并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规定:2007年12月31日前双方各自支付合同总价10%的建筑或安装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采用核量计价方式按月结算,在每次进度款结算时,双方各自扣还结算金额10%的预付款,同时双方各自扣留结算金额7%的质量、安全保证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与业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协议规定:税务机关提供给业主公司两本发票,一本供其为总包公司代开,一本供其为分包商代开;税务机关委托业主公司在支付进度款时代征营业税及附加,待业主公司解缴税款Ξ收稿日期:2010-4-20作者简介:翟洪忠(1969-),男,高级会计师。Email:zhaihongzhong@sina.com张家文(1967-),男,计划财务处处长,会计师。Email:zhangjiawensm@163.com·90·---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2期业主代征税金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总包与分包差额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之探索第12卷时,由税务机关按各自应负担税款分别向总包公司、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开具完税证。当地税务政策是: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总包公司、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均按规定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做了报验登记。2账务处理与会计核算总包公司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如下:第一年(1)2007年12月28日,收到业主电汇预付款12000万元。根据银行电汇回单:款、扣质保金、扣税。根据结算单和银行电汇回单:借:应付账款-工程款贷:预付账款贷:应付账款-保证金贷:其他应付款-代征税金贷:银行存款6000060004200198047820(8)2008年安装公司报送总包公司并经总包公司核定的结算单合计6000万元。根据安装公司结算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应付账款60006000(9)电汇建筑公司2008年进度款,并扣预付款、扣质保金、扣税时,根据结算单和银行电汇回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1200012000(2)2007年12月31日,电汇建筑公司预付款10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