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中国法学讲座邓正来教授

全球化与中国法学讲座录音整理主讲:邓正来教授时间:10月23日地点:田家炳楼尊敬的龚廷泰教授,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南京师范大学的兼职教授,有机会再回来非常高兴。只要来到南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这里来讲一下。我对南师大很有感情,与公丕祥先生和龚廷泰教授的交情都比较好。“全球化与中国法学”是我负责的一项国家重点社科题目,目前这个项目共发表了6篇论文,然后在《河北法学》上进行连载。商务印书馆今年年底出版,书名叫做《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这个题目讨论的重点是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在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各个学科,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高度的重视。法学界的各位师生可能都知道,我们对待全球化的态度,就是认为全球化是某几个人的领域,某几个人的饭碗,就是只有他们在做、在研究,与我们的民法、刑法没有干系,我们的民法是不会讲全球化的,我们的刑法是不会讲全球化的,我们的法理学是不会讲全球化的,是我们的身外之物,全球化就变成了某些人的专门领域。当然这个是由于我们对全球化的不重视,另外最重要的还是我讲到的学科化问题,我们通过学科化的方式,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的方式将它划出去,又变成一个新的单位去做这样的研究,使得我们对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视。但是必须客观地讲,中国法学界对于全球化的关心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还是比较领先的,除了哲学界、思想史和基本理论研究领域以外,法学界还算早的,它比政治学来的敏感,比社会学来得敏感。中国法学界关于全球化的研究做到现在大概有20多年了。于是里面就产生了很多各种各样的观点。最有名的观点大概有三派:第一派是周永坤等人,他们持有的观点是坚决支持全球化。他们认为全球化不仅是法学的未来方向。全球化首先是经济的全球化,然后要求法律也要全球化。经济基础都变了,上层建筑不变行吗?它的理论背景就是经济都全球化了,当然要有适应于和能够调整这种经济全球化现象的法律出现。这一派人不少,也有很多的文章。第二派的人也很多,或者说比较明显,他们官高,身份重,主要是以罗豪才先生和沈宗灵先生为代表,他们坚决反对法律全球化。他们认为经济可以全球化,但是法律不可全球化。他们的理由是:法律和经济不一样,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每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不一样,这个东西怎么能全球化?我们由此看到他们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论辩,即:这完全是美国一些人的阴谋,想把法律搞成全球化,把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律也搞成资本主义的法律。这派的理论观点也十分强大,在人民日报中,在各种讲话报告和论文中,都阐释得十分详细,观点也非常清楚。于是有另外一派——第三派出现了,也就是调和派。这一派主要有朱景文等一批人。他们认为法律全球化有全球化的作用,它确实涉及到了国家意志问题,这一派主要引证了西方人的一些观点。在这三派中,两派基本是本土的,赞同派和反对派主要利用了本土的资源,我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源。我觉得调和派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调和派反对法律全球化的依据就是反对派的依据,他们赞同法律全球化的依据就是第一派的赞同法律全球化的依据,因此他们没有新的依据,他实际上只是把这两种东西挪到一起,既说法律全球化有它的好处,理由是什么什么,法律全球化有问题,理由是什么什么,这两种理由都不是它自身的,它没有给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能够支持它成为居间学派(MiddleSchool)的理由,因此它存在或不存在的意义不大。这是中国做学问的一种莫名其妙的方式。你赞同经济法,他反对经济法,那么我是第三派,我既赞同经济法我又反对经济法,但这实际是没有用的,因为它所有的根据都是这两者的,你们可以看,中国法学界有很多类似的文章,这样的文章建议大家不要看,因为它没有理由。这个理由是一种学理上的理据,或者讲得准确一点,要讲一种基本的哲学支撑。因此我是把他拨开的。但是我关心它的原因是我要对它进行分析:你到底是不是个什么东西?当我经过很认真的研究,我经过了很认真的扒书,结果发现它的理由不成立,那么我就不分析它了。所以我们还是关心那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赞成法律全球化的,一种是反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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