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

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违反驾驶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违反驾驶人员应当给出通告。下面学习啦我给大家带来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仅供参考!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范文一关于对客、货运输车辆驾驶员违法惩罚的通知广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依据盘锦市道路运输指挥调度中心《关于转发<向交通运输部门抄告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计分记录>的通知》(2022年8月30日)的精神,盘锦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第9号令)和市交通局《道路交通平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盘交字[2022]105号)的有关规定,对严峻违法一次性记满12分的驾驶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附件),2年内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特此声明作废。盘锦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二○xx年九月八日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范文二近段时间以来,在县城区部分路段非法改装的摩托车飙车现象频现,在道路上竞相追逐,高速行驶,交通平安隐患突出。非法改装车、飙车不仅噪声大扰民,更是干脆危害公共道路平安,涉嫌危急驾驶的不良行为,群众反响剧烈。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确定,从即日起先,对全县范围内非法改装机动车和飙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一、整治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变更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惩罚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101条规定:驾驶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复原原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交通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之规定,机动车飙车危急驾驶行为,并处以拘役6个月。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惩罚。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进行飙车的,从重惩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按犯罪论处。三、严禁非法改装机动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从事机动车改装经营活动。机动车修理经营者擅自承接机动车改装业务和销售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四、本《通告》所称的非法改装机动车,是指擅自变更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包括机动车的动力、灯光、操作、尾气排放、冷却、制动、消音、悬挂、方向系统和外观结构、车胎轮毂、发动机安装发声装置等。五、本《通告》所称的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消遣或者赌博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内、社区、公共场所等地方超速行驶,严峻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平安的驾驶行为。特此通告上林县公安局20xx年8月17日关于违反驾驶的通告范文三关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机动车大量增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尤其是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屡有发生。仅今年以来,我县就发生多起因酒驾、醉驾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严峻影响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为此,经县委政法委探讨,确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一、广阔人民群众特殊是机动车驾驶人要充分相识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对家庭所造成的重大损失。本着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负责的看法,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避开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机动车不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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