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条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城乡道路,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生产、销售非机动车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非机动车废电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贸、财政、建设、物价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第五条非机动车生产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产品废电池进行回收处理或者以旧换新。第六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一)人力三轮车;(二)电动自行车;(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四)其他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第七条申请非机动车登记,---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应当向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非机动车的来历证明;(二)非机动车合格证明;(三)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所有人下肢残疾证明。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在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目录。购买列入公布目录的非机动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公安---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予以登记,发放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第九条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申请登记的车辆的技术参数与公布的目录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不予以登记,申请人有异议的,由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或者鉴定。经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或者鉴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登记。第十条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及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监制。第十一条非机动车号牌应当安装在非机动车后端的中间位置,但不得影响非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得转借、涂改。---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非机动车牌证、行驶证。第十二条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已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转移登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提供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受让人下肢残疾的证明。第十三条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证。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