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渝府发〔2008〕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作,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2012年全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总额占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3%的目标,特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以下意见。一、激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工作(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五条规定,在一个税务年度内,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企业(含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二)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对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三)鼓励企业加强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按照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2010年企业新产品开发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经发〔2006〕48号)规定,凡列入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按产品增值税地方留成比例,从鉴定当年的1月1日起,国家级新产品在3年内、市级新产品在2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由相应财政部门给予拨款补贴。(四)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引导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和特色工业园区设立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市财政工业发展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重点支持带动全市产业技术水平提高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重点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重点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五)落实政策性贷款企业自主创新专项。国家开发银行已设立政策性贷款企业自主创新专项,支持在渝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创新;继续在市级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对认定符合自主创新项目条件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六)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技术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级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或在市外以及国外设立研发分支机构。按照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重庆海关《关于印发〈重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高新〔2006〕6号),鼓励企业申报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七)鼓励企业引进设备和技术。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八)实施鼓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与订购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规定,对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有市场竞争力,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且属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采购人或政府首先采购;对国家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技术和软科学研究课题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面向全社会确定研究开发和生产机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9号)、《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