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统计局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统计局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20**年是统计“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期资料调查年度。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契机,配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提高统计人员、普查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整个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开展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等统计中心工作实现保驾护航。为此,xx市统计局决定于20**年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召开依法统计、深化改革座谈会xx市统计局于12月上旬召开依法统计、深化改革座谈会。xx市统计局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12月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或者座谈会。二、举办依法治统培训班10月下旬xx市统计局已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等内容开展培训。xx市统计局局领导及全体在岗职工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三、发表学习宣传统计法领导署名文章12月8日前后在市级重要媒体《xx日报》刊发学习宣传统计法的领导署名文章,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当地重要媒体发表一篇以上学习宣传统计法的领导署名文章。四、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及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组织市县两级统计干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届时xx市统计局将负责将本地区、本系统的答题卡及优秀征文作品汇总后,统一送至省局。五、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并印发统计普法宣传资料结合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与市农普办紧密配合,共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并印发相关统计宣传资料、宣传品。---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