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

XX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以查处案件为抓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坚持破立结合、打建并举,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管理,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是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二是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三是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四是以投诉举报为线索,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以注射美容为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三)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三、职责分工(一)卫生计生部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牵头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牵头加强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负责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定期向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报送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结果。(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三)海关。负责打击走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为。(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广告监管,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依法加强对美容院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美容院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等医疗美容的,依法移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六)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微整形”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七)公安机关。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八)行业协会。配合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疗美容宣传教育和科学引导,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时间安排(一)集中行动阶段(2017年6月-9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各市(州)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内容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市(州)进行督查。(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17年10月)。各市(州)、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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