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问题胶囊清查工作方案

药监局问题胶囊清查工作方案局各科(室)、所: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行为的通知》、省局《关于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等精神,防止不合格药品再次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问题胶囊集中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检查范围全市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的明胶空心胶囊及网上公布的涉嫌铬超标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所有胶囊剂药品。三、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一)时间安排:2012年4月16日至5月底。(二)职责分工:药械稽查科、药械监管科、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食品药品稽查所按《2012年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方案》的规定检查相关药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械稽查科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副食品市场的检查,负责不合格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的销毁,负责信息数据报送;食品安全监察科负责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四、检查内容(一)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明胶空心胶囊的采购渠道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一是查供应商的审计情况;二是查明胶空心胶囊的;三是查入厂检验是否合格;四是将明胶空心胶囊抽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及时封存库存的明胶空心胶囊。有使用的,追查使用情况及流向,决不放过一粒问题胶囊。(二)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对问题胶囊的自查工作。由药械监管科和食品药品稽查所分别通知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对明胶空心胶囊和涉嫌铬超标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企业先开展自查,要求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清查下架,并将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登记造册,将有关数据及时上报我局,待有关部门抽验合格,由省局发文通知解除封存后方可销售使用。对涉嫌铬超标的药品,批发企业要查明药---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品流向,所有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将库存药品上缴我局,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及时上报我局;自查情况由药械监管科和食品药品稽查所汇总后及时交药械稽查科,经全面汇总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由药械稽查科通知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责令副食品市场经营户主动下架明胶空心胶囊,不得再使用。(三)开展问题胶囊清查整治工作。各相关科(室)、所应立即行动按各自分工开展对问题胶囊及涉及的药品清查工作。一是核实企业自查上报情况,如有疑问的,必须查清事实;二是核实国家局公告中的涉嫌铬超标药品情况,现场有实物的及时收缴,并做好记录;三是按上级要求做好抽验工作;四是对抽检不合格的明胶空心胶囊和胶囊剂药品、已公布确认铬超标胶囊药品,由本部门就地封存,适时按规定程序集中销毁,登记汇总后及时上报;五是发现擅自处置问题胶囊及涉及药品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的有关规定处理。(四)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胶囊剂生产企业承诺书》。---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自2012年5月1日起,凡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产品逐品种、逐批次严格检验,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药品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并上市销售的胶囊剂药品限期进行铬限量检验,并向社会公告检验结果。若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2012年9月30日前企业没有铬限量检验设施的,允许委托检验。企业应及时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确保今年10月1日前具备铬限量检验条件。没有检验条件的企业不得生产胶囊剂药品。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局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近期应以清查问题胶囊工作为重点,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查中,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责任心,做到认真细致,决不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