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工业人申请利用毗连非都市土地扩展计画及用地面积审查办法

【法规名称】兴办工业人申请利用毗连非都市土地扩展计画及用地面积审查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3-11-26【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兴办工业人申请利用毗连非都市土地扩展计画及用地面积审查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订定之。第2条本办法所称毗连非都市土地,应符合下列各款条件:一原设厂用地符合土地使用分区或编定使用地类别。二申请变更编定之毗连非都市土地,与原设厂用地相连接。三申请变更编定之毗连非都市土地与原设厂用地间或毗连非都市土地间,隔有道路、水路时,其宽度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十公尺。申请变更编定之毗连非都市土地与原设厂用地间或毗连非都市土地间,隔有道路、水路宽度合并计算超过十公尺,不妨碍厂地整体规划利用,并经经济部认为适当者,不受前项第三款规定之限制。第3条兴办工业人因扩展工业,需使用毗连非都市土地时,应符合下列各款条件:一属低污染事业。二领有工厂登记证,确有扩厂需要者。三申请变更编定总面积不得超过五公顷。四规划变更土地总面积百分之十之土地作为绿地。五非属水库集水区。六未妨碍邻近农田灌溉排水及农路系统。七非属其他法令规定禁止使用者。第4条兴办工业人因扩展工业申请增加毗连非都市土地时,应检具下列书件各三份,向经济部申请认定属低污染事业:一工厂登记证影本。二认定属低污染事业申请书:详述原设厂用地位置、面积、使用分区、编定类别及增加土地位置、面积、使用分区、编定类别、扩展前后产品名称与产品制造流程、扩展前后机器设备明细表与配置图。经济部应将前项审查结果,函复提出申请之兴办工业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经认定属低污染事业者,并副知土地所在地地方工业主管机关。第5条申请人应自经济部核发属低污染事业认定函件发文之次日起一年内,检具下列书件,向土地所在地地方工业主管机关申请核定扩展计划,并申请核发工业用地证明书:一工厂登记证影本。二经济部认定属低污染事业之函件。三扩展计划书:详述原设厂用地位置、面积、使用分区、编定类别及增加土地原因、位置、面积、使用分区、编定类别、使用现况、扩展前后产品名称与产品制造流程、用地变更后对邻近农业生产环境、邻近农田灌溉排水及农路系统之影响说明。四扩展前后污染防治说明。五非都市土地变更编定申请书。六原设厂用地及申请变更编定土地之登记誊本。七原设厂用地及申请变更编定土地之清册及地籍图誊本。八增加土地属私有者,应检具土地所有权人变更编定同意书,其属公有土地者,应检具土地所在地地方工业主管机关会同各该公有土地管理机关勘察纪录。九增加土地与原设厂用地间有水路或道路相隔者,应取具该水路或道路相关主管机关或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文件。一○增加前后厂地及邻近地区位置图,比例尺不小于五千分之一。一一增加前后建筑配置平面图,比例尺不小于一千二百分之一。一二绿地规划配置图、施工及规划说明书,比例尺不小于一千二百分之一。一三邻近农路、农业设施及灌溉排水系统图及说明比例尺不小于一千二百分之一。前项书件除第五款之书件应检具五份外,其余各款之书件应检具八份。第一项申请案件如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估者,应依环保法令规定检具相关书件并同申请。申请人未于第一项规定期限内申请者,经济部核发之认定函件失效。第6条地方工业主管机关应将申请书件分送地政、农业、环保等相关主管单位,并会同实地勘查。必要时,并得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审查。前项申请书件有欠缺者,地方工业主管机关应定期间通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正或无法补正者,应将申请书件发函退还申请人。第7条地方工业主管机关应将扩展计划审查结果函复申请人;经核定扩展计划者,一并函知缴交回馈金予当地直辖市或县(市)政府设置之工业区开发管理基金。前项回馈金,按经济部认定属低污染事业函发文日之公告土地现值以变更编定面积百分之五计算之。其公式如下:回馈金=∑(变更编定各笔土地面积×各该土地当期公告现值)×5%申请人未于第一项核定扩展计划函件发文之次日起一年内,缴交回馈金者,该扩展计划之核定失效。第8条申请人于接获地方工业主管机关核定扩展计划函件后,应向当地地政事务所申...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