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环环保: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中环环保: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5日19:03:17 中财网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环环保公告编号:2017-021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1号)核准,公司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23,416.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6.8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7]4822号《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实施主体1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PPP项目9,559.305,500.00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2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10,064.839,106.83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3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6,390.964,000.00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4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工程项目10,457.241,400.00宁阳宜源中水回用有限公司5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0.00-6补充营运资金5,000.00-合计45,472.3320,006.83以上募集资金分别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属支行即徽商银行合肥太湖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下属支行即中国建设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本公司已将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分别与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序号甲方开户银行(乙方)丙方丁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用途专户余额(万元)1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环环保499010100100250473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支付与发行相关费用9,106.832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环环保499070100100188946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PPP项目4,400.003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环环保1302011719020367936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2,400.00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1、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