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判断标准的法理学研究

无效合同判断标准的法理学研究[摘要]文章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为视角,在法理学上分析了强制性规定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了历史与现状的考察,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能一概认定无效,并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判断标准进行了法理思考。以期司法实务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关键词]无效合同;标准;研究[]雷裕春,广西财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03[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07)12―0129―05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这一项规定似乎清楚明确地对合同无效作了概括性规定。然而,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何为强制性规定?为什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一概无效?如何判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等等。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理解、把握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有必要从法理学的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强制性规定及其外延的法理分析在法理学上,如果按照是否允许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行为进行自主调整来划分,可将法律规范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设立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不容当事人以自己的意思任意变更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关于强制性规范的范围,多数国家的立法均以“禁止性规范”为限,我国台湾地区认为强制性规范既包括强制性规定。也包括禁止性规定,如《台湾民法典》第71条规定,“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或禁止之规定时无效”,我国大陆将强制性规范统一称为强制性规定。那么,我国的“强制性规定”的范围是指什么呢?由于法律没有作统一的规定,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性规定仅指禁止性规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强制性规定不仅包括禁止性规定,也包括义务性规定。如江平先生在其《合同法精解》一书中认为:“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相对应。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观点的主要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对此,笔者认为,义务性规范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应考虑义务性规范的本质特征、立法功能是否与强制性规定的本质特征、立法功能相一致等因素。从本质特征看,义务性规范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当或者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它具有强制性而没有选择性,义务性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是不可以由义务人随意变更和选择的。而强制性规定是不允许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行为进行自行调整、进行意思自治,体现和反映了国家干预和管理的强制性,具有无条件绝对适用的特征。从两者的本质特征之比较,不难看出义务性规范完全符合强制性规定的本质特征,应属于强制性规定的范畴。从立法功能看,法律法规规定了大量的“义务性规范”,是因为国家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有干预的必要性,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这恰恰是强制性规定制定的原因及其功能所在。如果将义务性规范从强制性规定中分离出去,使强制性规定仅为禁止性规范的话,国家制定强制性规定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因此,强制性规定的外延包括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通常采用“应当”、“必须”等术语来表现,而禁止性规范通常采用“不得”、“禁止”等术语来表现。有些法律条文尽管没有采用“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术语,但是从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上可以判断出其是否属于义务性规范或禁止性规范。如《合同法》第51条规定:“元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的这一条规定并没有采取应当怎么样、必须怎么样或不得怎么样、禁止怎么样的表述方法,但是从该法律条文的逻辑结构中可以得出该条文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的结论。该条文实际上包括了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全部内容。一方面它规定了无处分权的人不得处分他人财产或禁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另一方面它包括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必须经权利人许可或...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