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解除中通知的反思

关于合同解除中“通知”的反思Summary:尽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对合同通知解除进行了相关规定,但由于法条本身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在司法实务中仍然无法解决错综复杂的案件,本文将通过案例的形式分析“通知”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以及在诉讼阶段“通知”能否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反思。Keys:通知解除;法院通知;诉讼依法成立的合同,法律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的,以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得偿自身的合同价值,以双方不断叠加的积极履行合同的行为来实现。消极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或者履行瑕疵)、不履行等阻碍合同完成的行为,使合同双方的合同预期不圆满,甚至落空,这背离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价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守信方的期待权益,基于此,法律赋予了守信方自我救济的合同解除权。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救济的一种方式,合同解除在实践当中被广泛适用。在以高效、便捷、安全的价值取向指引下,我国建立起以通知解除为主,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为辅的合同解除制度。尽管我国《合同法》第96条对通知解除合同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由于法律条文本身的滞后性、局限性仍然无法完全解决实践问题。本文将对“通知”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效力结合案例进行逐一分析。1诉前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在约定解除事由或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后,如果想要行使解除权,必须通知相对人,合同自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发生解除的效力。也就是说,在上述情形发生下,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都只需要以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不需要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对于通知的形式,《合同法》并没有对此作硬性要求,因此既可以以书面、口头形式,也可以国际上通用的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对方当事人,对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在合同解除时,也应采取书面形式。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只要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2起诉时的“法院通知”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出现约定解除事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并未向对方当事人通知解除合同,而是一纸诉状提请至人民法院,法院收到诉状向对方是人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是否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所规定的“通知”?我们可以结合案例具体分析。杨某与卢某于2014年3月21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卢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月息1分4厘,每月21日之前付清当月利息,借款期限二年即至2016年3月20日止。当日杨某向卢某提供了20万元借款。卢某借款后,付了杨某二个月的利息后停付利息,且失去联系。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卢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支付利息(含利息损失)。经多方寻找未果,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向卢某送达了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原告是否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可以提前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原告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的规定,先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借款合同,然后才能主张归还借款。原告未行使合同解除权,借款合同尚未解除,应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只支持原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借款后,未按约支付利息,且失去联系,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院将本案的起诉状等诉讼村料以公告的形式送达给了被告,可同时视为原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给了被告,原告主张还本付息(含利息损失),应予支持。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合同解除权是当事人所享有的单方形成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