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流市某医院与被告党某生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北流市某医院与被告党某生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来源:【法艺花园】http://www.llgarden.com/thread-545705-1-1.html北流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北民初字第681号原告北流市某医院。法定代表人王某琳,该院院长。委托代理人李春华,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党某生,男。原告北流市某医院与被告党某生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福光适用简易程序于2013年5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林兵担任法庭记录。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春华、被告党某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8年12月,被告的母亲因病在原告医院住院治疗,尚欠医疗费18157.26元,2008年12月5日,被告立写欠条给原告收执,承诺由被告于2009年内付清医疗费。后经多次追讨,2010年4月22日被告支付了5000元,此后至今被告再没有支付,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医疗费13157.26元;2、支付以13157.26元为基数,从2010年1月1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3、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4、本案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明原告主体资格;2、被告身份证和《欠条》,证明被告原欠18157.26元医疗费,已还5000元,尚欠13157.26元的事实;3、《律师函》及与被告通话录音,证明原告于2012年4月21日及2012年12月多次向被告催交欠费用,被告拒不履行的事实;4、律师代理费收取通知,证明原告应支付律师费用2000元。被告辩称,被告的母亲患病就医,与原告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医疗费结算欠条虽是被告所写,但医疗费应由被告的母亲清偿,现被告的母亲已去逝,被告没有继承遗产,依法不应承担支付医疗费责任;同时,欠条约定医疗费应在2009年内全部付清,原告应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但原告在2011年12月31日前都没有主张,所以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为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供证据。---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经过开庭质证,各方到庭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如下: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4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欠款数额有异议;对证据3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被告在2012年12月并没有收到律师函,是在起诉后知道律师函;对录音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通话时间是2012年底,不是4月份。本院认为,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4,各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及证明的内容无异议,且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与本案待证事实有关联性,本院予以认定,并作为认定本案法律事实的依据,对其他证据,本院综合确认其证据效力及证明力大小。综合全案证据和庭审笔录,本院确认本案的法律事实如下:2007年11月29日,被告党某生的母亲因病在原告北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日后病故,尚欠原告医疗费18157.26元,2008年12月5日,被告党某生亲自立写欠条给原告北流市某医院收执,欠条载明:被告的母亲在原告处住院治疗期间尚欠医疗费18157.26元,被告于2009年内付清。但约定期限到期后,被告没有支付给原告,2012年12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催收,被告没有明确表示同意支付,原告遂诉至本院。另查明,原告北流市某医院是事业单位法人,领取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院认为,原告为被告的母亲提供了医疗服务,并进行了结算,被告党某生承诺自愿负担医疗费用,有被告党某生书写的欠条证实,该欠条是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条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原、被告对原医疗服务合同中产生的医疗费的概括承受,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逾期没有付清医疗费给原告,原告应在约定支付期限届满日(2009年12月31日)起,2年内行使权利。但约定支付期限届满2年后,2012年12月,原告才委托律师向被告催收,被告没有再承诺支付所欠医疗费用。所以,被告以原告所诉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相反原告没有对诉讼时效提供中断、中止的证据,应承担对其主张举证不能的法...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