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合同Bothpartiesjointlyacknowledgeandabidebytheirresponsibilitiesandobligationsandreachanagreedresult.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道路工程施工合同说明:本文本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本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人/职务:营业执照注册号:开户银行/帐号:地址:邮编:传真:电话:承包方(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人/职务:营业执照注册号:开户银行/帐号:地址:邮编:传真: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道路修缮工程。工程地点:丰台区樊家村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1.2工期:(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2)开工日期:2004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2004年______月____日1.3工程做法: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合同价款: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第二条甲方责任: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乙方工作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三__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第六条工期顺延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6.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七条工程质量等级7.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合同价款及调整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