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0〕142号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区各关(各办事处),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第53号令,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杭州海关等部门对2005年颁布的《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浙经贸技术〔2005〕64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杭州海关二O—O年三月十九日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3号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强和推进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需要。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大中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我省企业技术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第三条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负责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第二章认定第四条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全省同行业或同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前列,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四)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五)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体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六)已被所在市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年以上;(七)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技术产业或欠发达地区不低于1亿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总数不低于50人,其中欠发达地区不低于30人(详见附件4)。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一)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有走私违法行为的;(二)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因偷税、抗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三)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质量或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四)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五)被撤销其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第六条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第七条认定程序:(-)申请认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的市或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如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