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驾入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盲驾入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摘要开车时玩手机或者手持终端设备造成的一种分神行为,被称为“盲驾”。在刑法修正案(九)审议过程中,有的人大代表建议将这一行为纳入刑法,引发社会各界关注。目前来看,“盲驾”行为已经成为交通安全的一个新的隐患,本文试图从立法角度分析讨论该行为是否有必要被纳入刑法,进而对“盲驾入刑”的可行性问题进行初步思考。关键词盲驾入刑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作者简介:李然,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D920.5文献标识码:A:1009-0592(2015)11-063-02“盲驾”不是闭着眼睛驾驶,而是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而不看路的危险行为。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3G/4G网络的发展,智能手机和其他手持终端设备迅速普及,“低头族”越来越多,在驾驶中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已经构成交通安全的一个新的隐患盲驾入刑”,类似于“酒驾入刑”,就是将开车玩手机等行为认定是一种犯罪行为,纳入刑法条文中予以惩戒。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有人大代表建议将“盲驾入刑”,将驾车时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列入刑法条文当中。人大代表建议对“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进行规定,认为冃前在驾驶中玩手机或手持终端的现象很严重,具有一定危险性,需将此类行为纳入刑法条文,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人大---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代表之所以建议“盲驾入刑”,是因为“盲驾”和“醉驾”一样,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一、“盲驾入刑”的必要性虽然“盲驾入刑”只是部分人大代表的提议,2015年8月29H最终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也没有涉及,但对于这一问题,关注者颇多,主要形成了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开车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比醉驾和毒驾危害程度更大,引发的交通事故呈明显增势,行政处罚力度还不够,应予以刑罚处罚;第二种观点主张,“开车玩手机”的危害程度应区分场合和地点,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部加以刑罚,比如不能将在高速开车玩手机和在等红灯时玩手机等同处理,应根据危害程度定罪量刑;第三种观点则认为,“盲驾”虽不可取,但若要上升到刑法层面,未免有点小题大做。立法虽易执行却难,没有形成严重后果的现有的行政处罚也就够了,形成严重后果则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尽管大家对“盲驾”入刑存在争议,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就是“开车玩手机”是一种危险行为,具有危害性,争议点在于这种危害行为是否上升到刑法层面,是否应予以刑罚处罚。笔者认为“盲驾”入刑很有必要,理由有四:其一,“盲驾”危害程度不可小觑。如今随着手机和网络的普及,开车玩手机等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很大,“盲驾”的危害程度甚至已经超过了“酒驾”。很多国家对此开展了调查,如:美国研究发现驾车时玩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远远高于正常驾车时,是正常驾驶时的二十三倍;英国研究证实开车时玩手机的反应要比正常情况慢很多,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下慢了35%,而酒驾的反---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应时间才慢21%。由此可见,我们开车时玩手机等行为要比酒后开车危险得多,“盲驾”危害程度很大。我们已经将“酒驾”入刑,这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酒驾醉驾现象,为我国道路交通变得更加安全有序提供了保障,如果同样将“盲驾”纳入刑法,将驾车时不玩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个人的行为自觉,驾驶风险将会大大降低。其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我国的规定并不完善。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我国对“盲驾”行为处以记2分及200元以下罚款。可见,在我国开车时拨打或接听电话等行为是违法的,但显然这种违法行为“成本”比较低仅仅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的处罚。事实上,我国立法上对“盲驾”行为的约束和震慑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对刷微博、发短信...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