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之价值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价值分析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1003-2738(2011)11-0226-02摘要:当前,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完善和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此息息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因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起到了特殊的抚慰作用而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所支持,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却存在着对该问题解决的对立矛盾,这成为实践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主张权利的极大阻碍。本文对该制度存在的价值加以粗略的分析,希望可以对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作用。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价值分析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其发生在刑事诉讼领域,仅是在引发原因上超出一般侵权法的规制范围,而使其具有对刑事案件的依附性和从属性,即依附于犯罪行为,从属于刑事诉讼,所以其涉及到的罪与罚的问题应由有关刑事法律加以调整,但仅就精神损害而言其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的范畴,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所以在处理相关该类案件中刑法和民法具有同等的适用地位,仅是在针对各自规制问题上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从法律性质上来讲属于财产赔偿责任,且因其所具有的特殊性只有通过财产的方式进行赔偿而不能由其他民事责任方式或刑事处罚取代。目前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第36条和《刑事诉讼法》第77条,其将刑事赔偿限制在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又禁止了“刑事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可见,在我国刑事被害人在案中及案后诉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都已经被禁止,而民法对此问题的规定又得不到刑法的认可,这注定了刑事被害人诉求此权利途径的艰辛,这也进一步说明我国对该制度规定的不科学。著名民法学家王利明认为“刑法只有在侵权法的配合下才能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在侵权责任法已经颁布、民法亦趋于不断完善之际,刑事法律有必要做出一种人性、理性、科学的价值取向,对被害人的精神方面利益加以重视并开通绿色的求助途径。一、刑法角度上的价值分析(一)刑法原则中体现的价值。长期以来,在刑法中人们关注的主要就是国家公权力对犯罪的惩罚以及犯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从而刑法较大程度上关注的都是社会正义并且用法极严。然而刑法是一种两刃之剑、是一种不得已的恶,用之得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益,反之个人与社会则两受其害。目前刑法的价值取向越来越倾向于抑制严刑酷法,人道主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不断显示出重要地位。由此引出刑法的重要原则,即'谦抑原则',其含义是刑法不应将所有违法行为都作为其对象,而应将不得已才使用刑罚的场合作为其对象的原则。日本学者平野龙一对此原则特点作了如下概括:其一,刑法的补充性;其二,刑法的不完整性;其三,刑法的宽容性。⑴我们对此理解为即刑法作为公法和公民权利救济的最终手段,只有在其他救济手段控制或规制不充分时才可以发动;最终选择刑法也不意味着就有了最终完美的解决办法;即使其他救济手段不完善也没有必要无差别的一律处以刑罚处罚引入本文中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适用正有利于刑罚轻刑化和非刑罚化,以优于刑罚的方法取代刑罚的严厉性,刑法的适用需要有这个柔性的制度使其平衡,尤其在涉及赔偿的大多数交通案件和人身伤害案件中,对被告人的惩罚及物质赔偿往往不能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而精神损害的赔偿在此会对被害人起到特殊的抚慰作用。(二)刑罚执行中的价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刑法中的运用有利于减少刑罚所带来的负价值。首先为减少资源的耗费。刑罚作为一种司法活动需要一定的社会资源支持,执...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