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交通部关于300总吨以下船舶责任限额得规定评交通部关于300总吨以下船舶责任限额的规定——建议将第五条的“同样适用”改为“分别适用相应的规定”赫子竞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email:azure_rose@sina.com一、第五条的适用范围交通部1993年11月15日公布了《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传播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如下:“同一事故中的当事人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有适用《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