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稀土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依据《稀土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的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企业。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稀土行业主管部门对稀土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