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亡羊补牢知识积累一、拼一拼,写一写。kūlongquàngàopáncanyángjuàn()()()()diāozóuhòuhuǐyùyányuánzé()()()()二、读一读,在正确的读音后面画“√”。ze()激e()则街zai()激a()juan()chan()圈缠zhuan()can()三、比一比,组词语。遇()悔()狼()寓()梅()猪()盘()叼()硬()盆()叨()便()四、看偏旁组字。忄()()()犭()()()穴()()()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近接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明确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现通知如下: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依照本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四条住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2000-12-0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制定的《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0〕11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5部门制定的《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九月三日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本文于...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有关单位:根据三明市住建局和xx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本系统行业实际,制定xx市住建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连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9]1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
发文单位: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文号:建房[1994]761号发布日期:1994-12-15执行日期:1994-12-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厅(局):为了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我们制定了《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城镇经济...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市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国家《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结合本市廉租住房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工作。第二章申请受理第三条(申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供应与售后管理,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试点区域开展的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第二章申请和审核第三条(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
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温公积金〔2010〕1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根据《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温公积金管委〔200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各县(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第三条温州市住房...
商丘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步伐,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鼓励和扶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采取特定委托的...
赣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职工个人购、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的住房贷款,是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北京市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第四章贷款程序第五章贷款的偿还与收回第六章贷款抵押第七章贷款质押第八章贷款保护第九章保险第十章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一章抵押物和质物的处分第十二章其它第十三章附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建造、维修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北京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实施办法西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代表、广大职工群众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充分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构建和谐企业,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铁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西安铁路局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联席会议(以下...
北京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实施办法西安铁路局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西安铁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西安铁路局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第一条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分类: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一般基于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住房消费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另一类是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支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实施办法职工住房配售培训教材之一:北京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职工住房配售工作,依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相关住房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采取房源分劈配售的方式,在其他地区采取房源统一配售的方式。重点解决在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前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困难。第三条职工配售住房,须腾退夫妇双方名下所有住房。已购旧房与配售的...
北京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实施办法上海铁路局蚌埠地区职工住房配售办法(暂行)为做好蚌埠地区职工住房的配售和管理工作,根据《上海铁路局职工住房配售管理办法》(上铁房发2009264号)精神,结合蚌埠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蚌埠地区,包括合肥、蚌埠、淮南、阜阳等地市范围内,由路局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以下统称集资建房)以及腾退住房,通过住房分配计划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蚌埠地区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