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河道非法采砂砂石价值认定和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工作,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大柱村国土整治整村推进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目录一、工程概况及项目说明..................................................................................................................4二、编制依据.............................................................................................................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号有关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号),我局拟定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的估价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评估与经纪协会应根据相应规定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管、指导。第五条市房地...
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管好用好土地储备整治资金,合理实现土地储备,有效控制土地储备整治成本,增加国有土地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的财务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的会计核...
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控制线制作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控制线的管理,规范规划控制线的制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主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控制线的制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划控制线是指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依法应当确定的建设用地红线、规划范围线、建筑控制线、规划道路控制线、城市绿线、...
重庆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
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51122(颁布时间)19960101(实施时间)重府令第84号(文号)重庆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促进和保障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令〔2011〕2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试点区域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
重庆市风景园林师资格认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队伍建设,提高风景园林师素质和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学科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风景园林师,是指经过统一考试合格并经认证取得《风景园林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应按规定配备风景园林师。风景园林师应按《资格证书》规定从事园林景...
渝建发〔2012〕159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第三条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
重庆市地方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重庆市党的机关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及应用说明》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2〕92号),结合重庆地税工作...
附件一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数字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及《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渝信局[2005]15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数字化工程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
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促进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重庆大型科学仪器资源优势,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的利用率,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促进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型科学仪器是指,单台价值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仪器及设施。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资源共享,包括两...
重庆市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出口,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经市级相关部门确认的承担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区县(自治县)。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口农产品区域标准化示范区的申报确认、日常管理和考核验收等工作。第二章申报...
重庆市城市社区服务站设施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40号)要求,结合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1年至2015年使用市级补助资金建设的社区服务站。第三条社区服...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政府令第253号《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4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
附件1重庆市报纸出版质量考核差错认定细则(试行)总则第1条为使报纸出版质量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评判标准具有一致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制定本细则。第2条报纸出版质量考核包括三项内容:第一,依法出版情况考核。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严守报纸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