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供电局高供字[1997]9号高密市供电局委员会高密市供电局关于印发《高密电业职工行为准则(试行)》和《高密电业职工惩戒细则(试行)》的通知局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科室、供电站:现将《高密电业职工行为准则(试行)》和《高密电业职工惩戒细则(试行)》一并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局党委。---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
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企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意见》(川府发[1999]30号),结合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现状,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
南京市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60号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对象范围(一)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简称职工),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二)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区职工生育保险。二、参保缴费(三)符合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应按...
某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人社通〔2015〕4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当依法同时参加...
茂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我市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粤府[1999]3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聊政发[2000]88号二OOO年八月十六日)关键词:社会保障医疗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1999]9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溧水县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府发[2000]185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试行。乐山市人民政府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第一章参保范围和统筹办法...
关于印发《开封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汴劳社〔2009〕162号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开封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封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区内的各类企...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各单位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为女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第五条不得在女职...
湖南省房改房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房发[1998]002号(1998年11月25日)各地、州、市、县、省直房改领导小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方案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湖南省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湘政发[1998]23号),制定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19950325【实施日期】199505011995年2月17日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通过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二、第五条修改为:“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广州市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职工伤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属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统称用人单位)及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或者工作人...
长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住金管委字[200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辖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第二章提取条件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
庆劳社发[2004]47号关于对《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各中、省直和市属企业劳资(人事)科(处):《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庆劳社发[2003]63号)实施近一年来,对有效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更加稳健运行,根据近期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
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发布时间:2010-08-1309:29查看数:460[打印][大中小]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德政发[2000]157号,2000年9月27日)劳动医疗保险规定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
丹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省以及镇江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医疗、大病统筹医疗、补充医疗组成。丹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国家法...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相关知识】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QZ/RL0015—2003A/0—2003/07/21现将《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见附件A)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起草人:陈海萍审核人:张树宁批准人:李跃民---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附件A:龙岩卷烟厂职工工作餐管理规定职工工作餐定于2003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