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检〔2011〕177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我局制定了《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