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土局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耕地开垦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市、县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和耕地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