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解决历史遗留农民宅基地权属问题,完善用地手续,提高宅基地土地登记率,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
以开发权交易为基础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方案设计以皖江城市带为例徐诗举(铜陵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铜陵244061)摘要:土地开发权是国家赋予上地使用者的权利,可以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而存在,农村宅基地退出的本质是宅基地开发权转移。宅基地补偿的内涵包括宅基地开发权转移收益和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费。皖江城市带宅寇地补偿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标准不统一和补偿标准缺乏动态调整机制等问题。目前,皖...
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解读云南省昆明市农村宅___管理办法全文解读第一条为加强昆明市农村宅___管理,规范农村村民___建设,合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耕地,促进___可持续发展,根据《___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昆明市农村___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___,是指农村___经济___成员经依法批...
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
南京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操作办法及改革方向文/金雯宅基地是农民依法对集体上地所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极利,是农民最西安的明产.随育南京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宅底地退出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展开•因此,本研究在统筹城乡背景卜,在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南京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及存在的部分何虎,提出相应的改革方向和政箫建议。【关fit,】农村宅墓也有偿退出,改革万向,南京市南京市经济社会发...
江苏省宅基地管理办法导读: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
探究农村宅基地测量中测绘新技术的应用[摘要]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瞩目成就,在这一背景下,我国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建设,宅基地测量就成了其中重中之重。目前,测绘方式与早期相比明显进步,新测绘技术得到普及,实用性测量平台得以建立。本文对我国目前宅基地的测量进行分析,从远程控制技术、云数据库技术、地籍测量建模技术等多个方面对新测绘技术进行介绍。[关键词]测绘技术;宅基地;测量应用...
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探讨2008年安m师范学院学报29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探讨张新锋(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安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安阳455000)[摘要]宅基使用权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派生的用益物权.一般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某些特殊非农村集体组织居民因继承,离乡,出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有些人在客观上具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正当性,本文以不...
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作者:日期:09-12-2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06〕11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三亚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九月十三日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湖滨区宅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国±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户籍在本集体经济...
嘉善县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及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土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