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暂行办法”的相关文档,共1504条
  •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纪律处分暂行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和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环境,严肃党纪政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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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

    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帮助受处分学生改正错误,引导学生积极上进,营建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解除处分适用于下列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处分:(一)触犯国家刑事法律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二)毕业学期受记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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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办法

    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管理秩序,严肃纪律,规范教职工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职工为全院在编人员。第三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违纪责任,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理。第四条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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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暂行办法

    大庆市城市排水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为严肃公司工作纪律,提高职工自我约束能力,制定办法如下:一、对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予以停薪待岗三个月。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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