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船检证书记载的参考载货量不必然构成超载【裁判要旨】船舶超载是指船舶装载后未能保存最小干舷、未能保存足够储藏浮力,即船舶的实际排水量超过了核定的满载排水量。船舶检验证书中记载的参考载货量仅是船舶设计时针对某类积载因数的货物计算出的近似值,只对船舶装载某些货物的重量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并不能就此认定作为船舶超载的依据。【案号】一审:(2020)苏72民初268号【案情】原告:江苏金马运业集团股份(以下简...
广东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完全计重收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车辆通行费的计量方式,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国家公路财产,本着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实施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零时起对我省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实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