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三府〔2014〕98号因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建设范围内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如下:一、征收范围项目用地四至范围:东至临春河路;南至市委办公大楼北面;西至河东路;北至教育巷、港门村用地界;占地面积约77.8亩。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共680户,需拆除各类房屋面积约6.4万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