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音像制品分销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管理,促进我省音像业的发展与繁荣,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文化部《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视盘、激光唱盘等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管理。二、本办法所称音像制品分销,是指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