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施办法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卫生计生系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8)2号)对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现就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制定本实施办法。—、审批对象根据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