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