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学籍管理”的相关文档,共26条
  • 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附件: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巩固基础教育发展成果,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乌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参照有关条款执行,实行登记制度。二、入学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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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的规范化,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电子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拟定如下学籍管理的实施意见,望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一、新生入学及建档第1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造具花名册,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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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湖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东湖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总则一、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区属学校教务工作,根据《中小学管理规程》和《江西省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定《东湖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凡本区中小学学生入学、转学、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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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修订)为了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保证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就近入学,现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新生入学1、接受义务教育的起始年龄为6周岁。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2、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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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研究

    UniversityEducation5年6月UniversityEducationJune,5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研究杨奕田宝柱王艳彦梁黎明(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唐山063000)[摘要]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我国高等学籍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冲击。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应该了解和掌握大数据时代下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特点,从而促进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开展。高校学籍管理工作者应重视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加强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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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涪城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211号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绵涪区教函[2003]211号———————————————————————————绵阳市涪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涪城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及其他办义务教育学校: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际,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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