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3中道管理—安人之道篇曾仕强目录第一讲管理和伦理合一................................................................................................................2第二讲安顾客第一优先................................................................................................................9第三讲安员工以厂为家.................................................................................
哈尔滨医科大学文件哈医政字[2006]5号----------------------------★--------------------------关于实施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院系:为促进和规范学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人事厅颁发的《黑龙...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科教〔2008〕7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根据根据庆市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根据医院级别及继续医学...
重庆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2011-3-1112:49:25:重庆市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活动,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根据医院级别及继续医学教育对...
金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形式。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金华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技人员。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县...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2011-1-3010:34:37: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的继续教育对象,是指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
國立交通大學大學部雲端系統學分學程實施辦法一、本學程主要目的在於為本校大學部學生提供雲端系統技術相關課程,培養具有此類專長,並且能夠將理論與實務配合的學生。二、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均得申請修讀本學程,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者,由本校發給學程修畢證明。三、本學程之學分規定修滿22學分,其中包括核心課程(必修9學分),進階課程(至少修滿6學分),必修專題(必修4學分)及選修課程。學分學程課程規劃表...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2006]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为:(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
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为完成学历教育后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Ⅱ类学分...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
宁波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浙继委发〔2007〕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指宁波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
建筑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建筑学科专业教育的特点,更好地促进建筑学院各专业学生创造能力、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制定本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办法。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二条学生参加住建部、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国家权威机构和部门主办的全国性竞赛获奖...
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稿件:本站提交时间:2012年03月05日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授予范围: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省继续医学...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继医教〔2007〕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部、省(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及学术团体: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