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卫生厕所新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扎实推进全乡改厕工作根据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XX年全乡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任务为300户,其中联伍村140户,长庄村100户,胜利村60户。相关村于3月15日前将任务分解到户,建好台帐,并上报乡改厕办公室。二、资金筹集按照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渠道筹集农村改厕所需资金。...
新建铁路包西通道包头至蒙陕省界段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项目单位: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鄂尔多斯市立信土地规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包西通道包头至蒙陕省界段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单位: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呼和浩特铁路局联系人:联系电话:13704751266复垦编制单位:鄂尔多斯市立信土地规划咨询...
徐州市新建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7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商品房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商品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从事商品房开发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县(市)、贾汪区价格主管部门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1〕38号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2011年7月13日第12次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
山东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颁布机关:山东省建设厅颁布文号:鲁建发[1999]73号生效日期:2000-1-1失效日期: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的管理,满足居民入住后的基本生活条件,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的管理。第三...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青水〔2012〕122号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供水配套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供水配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合法、有序、高效、优质,根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供水配套工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青岛市...
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价格的管理,保障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区域范围内执行《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的新建居住区(含商住两用)。本办法不适用于居住区内高压供电客户。第三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包括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
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住区(含商住两用,下同)供配电工程管理,提高为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省物价局颁发的《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包括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等内容。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建设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标准与程序第三章维护与服务第四章费用管理与使用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满足住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防城港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购房人入住后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标准》(内建房〔2013〕475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明确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的通知》(赤政字〔2014〕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
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参建各方行为,保障住宅正常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