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微腐败”还需补齐制度“短板”“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文章”上求实效。作为防治基层“微腐败”的中坚力量,县级纪委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