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和旧区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衡水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城乡建设。第三条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