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规定某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一章总则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某某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Proceduresd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维护学员和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波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训机构收费、...
各省市考研报名缴费方式及退费规定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10日正式启动根据教育部9月印发的《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此外《规定》明确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一、...
最新整理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
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
办理装修及退费工作流程1.由物业公司物业部工作人员指导业主及装修现场负责人填写装修的相关资料(流程图中的相关项目),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由物业部工作人员开据装修《装修缴费通知单》经办人签字,财务部收费完毕后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3.物业部工作人员核实此户是否已经交完各项费用后,经过物业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安保部经理审批签发施工许可证。4.施工完成后,业主及施工单位通知物业公司验收,由工程部、安保部进...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附件: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维护学员和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波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训机构收费、退费,是指培训机构在面向社会办学过程中,为实施教学活动向学员收取费用及因各种原因退还费用...
诉讼费退费规定-河北省产假新规定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新规定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新规定xx年10月一、申请毕业申请毕业考生的成绩合格课程必须在同一个电子考籍档案中,也就是多考号要合并成单考号。即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将所持有的全部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合并到一个信息完整、准确的电子考籍档案中,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这类考生应于每年的3月1日至10日或9月1日至10日,携带所有欲合并的IC卡准考...
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财政局甬价费[2009:7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培训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行为,维护学员和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价局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