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伦理案例—“孙志刚事件”主题:以人权为基础,公共利益为导向是行政立法和执行的平衡点(一)事实陈述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武汉青年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进行诊治。20日凌晨,孙志刚遭到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
行政不作为,孙志刚案例分析篇一:孙志刚案例研究“孙志刚”案例的分析及相关政策变更的分析研究20XX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
从孙志刚案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很久以前就已经对“孙志刚事件”略有所闻,今天特地上网查看了“孙志刚事件”的详细始末,读后让我感觉触目惊心。不知是自身为法律人的关系还是自身性格比较容不下不公之事,面对孙志刚一案,顿时对中国的法制多少感到了无奈和愤慨。孙志刚在收容中被打死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孙志刚事件被报道出来才是一个偶然事件。《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在人们讨论中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
孙志刚:在省政协2022年新年茶话会上得发言在省政协2001年元旦谈话会上得发言孙志刚刚2001年12月30日列位老引导,同道们,友人们: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小编们欢聚一堂,共享播种喜悦,共话美妙将来,觉得非常愉快。起首,小编谨代表中共贵州省委、省人平易近当局,向各平易近主党派、工商联跟无党派人士、大家平易近集团,向全省宽大工人、农夫、常识分子、群众跟各界人士,向驻黔军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跟消防救援步队...
孙志刚案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1982年3月10日出生,出生地山西省离石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原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住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因本案于2003年5月1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3日被逮捕。指定辩护人李三新,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莉红,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律师。被告人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1977年4月7日出生,出生地湖南省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