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厂党工部管理考核细则1、组织工作1.1、各支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要在每月底党工部检查之前召开完成,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的扣0.2分;没有记录扣0.2分;质量差扣0.1分。1.2、按时、按要求参加厂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参加扣0.5分;迟到或早退扣0.2分。1.3、未请示延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扣0.2分;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生活会材料扣0.1分。1.4、各支部每月要在规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