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之前缴费年限的认定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深圳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1999年国家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时参加了本市失业保险的,其在1999年1月22日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第三条本市户籍职工在1999年1月22日至2012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