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数据电文证据若干问题的解答》证据保全公证部分2014-01-29知识产权那点事一、手机短信如何在法庭上出示?答: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公证人员释义:短信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公证人员会对短信的内容、存储短信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