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私立國際商工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99.07.02經校務會議議決通過修正)第一章總則一、依據教育部96年6月22日台訓(一)字第0960093909號書函辦理。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6年6月29日高市教一字第0960024613號書函辦理。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8年12月30日高市教一字第0980055948號書函辦理。二、規範目的本校為辦理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事宜,以落實教育基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